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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捡到存包条 取走财物进牢房

  发布时间:2010-05-05 16:43:55


    在超市买东西时在地上捡到一张超市存包处开柜门的纸条,便用该条将柜门打开,后将柜内一装有现金和银行卡的挎包拿走,4月28日,被告人钟某因涉嫌盗窃被起诉到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

    2009年10月18日18时左右,被告人钟某在荥阳市郑上路一超市的地上捡到一张超市存包处开柜门的纸条,便用该条将柜门打开,后将毛某存放在该超市13号柜内的一黑色女式挎包盗走,该挎包内装有现金2200元及银行卡和身份证等物品。被害人发现自己的物品被取走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根据超市的录像资料,锁定了拿走他人物品的钟某,2010年1月5日,被告人钟某因涉嫌盗窃被荥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小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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