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荥阳市人民法院汜水中心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奇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原告张某,男,40岁,未婚,经人介绍与被告王某相识,两人一见钟情,半年后,张某意外发现王某并未与前夫离婚,其前夫只是在外地做生意长年不在家,王某虽然向法院提起过离婚诉讼,但法院并未支持其诉讼请求。张某有上当受骗的感觉,6个月来,自己既花费了钱财,又付出了感情,最后什么没有得到,他苦思冥想挽回损失的办法。第二天,张某找到王某,要求王某赔偿其损失,王某无奈为张某打了一张1500元的欠条。回到家后,张某还觉得委屈,毅然把欠条上的“1”改为“7”,1500元的欠条瞬间变成了7500元。2010年4月10日,张某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把王某告上法庭,要求王某偿还欠款7500元。法院经过调查询问,原告张某承认自己涂改欠条的事实,被告王某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与张某谈恋爱为由骗取钱财,违背了道德良俗,存在过错,同意当庭支付张某1500元,了结此案,一起离奇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得到了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