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执行动态

“失信名单”起威慑 “老赖”主动把钱还

发布时间:2017-08-17 17:39:37


   “老赖”陈某因事经常需要出差,因长时间不履行判决书规定的法律义务被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无法乘坐高铁、飞机等交通工具,大大影响了其办事效率。8月15日上午,被执行人陈某主动到荥阳市人民法院缴纳了全部执行款,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2014年9月,陈某因急需资金周转向李某借款12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还款期限至2015年1月25日,借款到期后李某多次催要,陈某依然找各种理由推脱拒不还款。后李某诉至荥阳法院,2015年9月荥阳法院作出陈某在规定时间内偿还李某借款人民币12万元及逾期利息的判决。判决生效后,陈某依然拒不履行法律规  定的还款义务。陈某于2016年1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对陈某采取送达执行通知书、电话传讯、询问等方式敦促其还款,均无结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精神,该案执行法官马柯将陈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限制不能有乘坐飞机、动车等高消费行为。今年8月,因工作调动需要经常到外地出差的陈某发现自己坐不了高铁,便主动和执行法官联系,8月15日,在马柯的劝说和催促下,陈某缴纳了全部案件款,该案顺利执结。

    对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行为,荥阳法院通过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使一批案件得以顺利执结,有效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下一步,荥阳法院将一如既往地对拒绝执行、规避执行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同时,大力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强化管理手段,拓展执行联动,通过化解执行难,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让老百姓在我们的执行工作中真正感受到司法公正,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宣教科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