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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院法官到荥阳法院调研指导民事审判工作

发布时间:2018-05-12 09:51:03




    5月10日下午,郑州中院民三庭副庭长赵军胜、郑志军等一行到荥阳市人民法院,就民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法律实务疑难问题开展调研指导。荥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崔浩,党组成员、副院长黄花香,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刘宝安,各民事审判团队负责人及全体民商事员额法官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上,郑志军副庭长对荥阳法院2018年1--4月份的发改案件进行了逐一点评,并以剖析典型案例的形式对审判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一一作出了细致的解释说明。赵军胜副庭长就每名法官提出的类型化问题及审判实践中遇到的一些具体问题详细做了解答,并就今后进一步提升民商事审判工作提出了16字方针“全面审查、程序规范、准确认定、正确用法”。同时,赵庭长指出民事法官在审判工作中应树立三种民事裁判意识:一是案结事了,使矛盾得以化解;二是定纷止争,以规则引导社会行为;三是守护核心价值观,向社会传递正能量。

最后,荥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崔浩对市中院法官到基层法院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并希望在今后工作中,上级法院加大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基层法院审判业务水平,不断适应新形势下民事审判工作需要,针对荥阳法院民商事各团队审判工作他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不断加强学习,提高法律素养;二是要进一步加强与上级法院联系,做到及时汇报沟通;三是要将上下互动工作制度化。

责任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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