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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以身试法“赔了夫人又折兵”

发布时间:2018-08-30 08:54:35


    8月22日因交通肇事失信被执行人张某(家人)交来了2.6万元的全部执行款,此案执结,但张某的“事”并没完,因犯拒执罪已被逮捕,将面临监狱的“新生活”……

    这起案件的被告张某,荥阳高山人。2016年11月21日,张某驾车在京港澳高速与宋某的车追尾,张某被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负事故全部责任。而后,宋某及乘坐其车辆的孟某、罗某一起将张某告上法庭。2017年5月26日,荥阳市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张某赔偿原告宋某、孟某、罗某等三人损失共计2.6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张某未按期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宋某、孟某、罗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7年9月11日,荥阳法院执行员马柯接手该案。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张某不仅未按规定自觉履行义务和报告财产,而且找不到本人。马柯庭长查询其银行资金流水,确定张某在某公司打工多年的积蓄,为了逃避执行,进行了转移。多次到他的家中寻其下落,并让其父带话,促其尽早履行义务,否则将面临刑事责任,但是均没有任何回音。2018年5月14日,法院以张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为由,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张某于7月中旬在郑州被逮捕,现拘押于荥阳看守所。到案后张某已认识到其行为的严重性,并表示认罪,其家人也交来了全部执行款。

    张某的“事”并没完。被告张某作为被执行人,在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过程中,不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无视司法权威,转移、隐藏资金,致使生效判决无法得到执行,妨害了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公诉机关已批准将其逮捕,张某将面临刑事处罚。

    在“基本解决执行难”战役攻坚阶段,法院用刑罚惩处拒执犯罪将会成为常态,这对于捍卫法律尊严、树立司法权威、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独特重要作用,对推动诚信社会建设有其积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责任编辑: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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