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5日上午,荥阳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门外,一起房屋租赁纠纷案件的申请人,给荥阳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员刘庚寅送来一面书写有“化解纠纷结案快,调解平台解民忧”的锦旗,以表达感谢之情。
2020年元月,申请人李某1、霍某与被申请人李某2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支付房屋租赁订金6000元后,因疫情发生,该房屋未交付。随着疫情缓解后,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交付房屋,考虑到房屋空闲两个多月,为减少损失被申请人要求上涨房租,双方无法达到一致意见。后申请人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申请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从互利互赢的角度出方达成和解,被申请人当庭退还订金5000元,这起由疫情引发的纠纷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