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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儿子身亡婆媳争赔偿 广武法庭调解释前嫌

发布时间:2022-09-13 15:41:56


   2022年3月,一次意外事故让正值壮年的张某不幸身亡。事后,雇主一次性赔偿张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原告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共计92万元。张某妻子、子女得到赔偿款后,拒不支付张某母亲应得赔偿款,经当地村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无效,张某母亲将其妻子、子女诉至法院。

    荥阳市人民法院广武法庭办案法官王浩接到案件后,细致厘清法律关系,考虑到双方是婆媳关系,原本是非常和睦的一家人,因为突来的变故使双方都受到伤害,但感情基础较牢,完全可以调解和好。于是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痛失亲人已是不幸,不能因为金钱之争再让丧亲之痛雪上加霜”,“这笔钱作为遗产,婆婆拥有法定继承权……”调解过程中王浩法官晓之以法,动之以情,情理交融,以理服人,一遍遍耐心地解释法律规定,劝导双方当事人。经过长达一天开庭、庭下多次沟通,婆媳二人终于打开心结,顺利达成调解协议。协议规定被告于2022年9月8日前支付张某母亲13万元,至此在王浩法官的悉心调解下,剑拔弩张的婆媳解开了心结。

     付出的是努力,换回的是民心。今年以来,荥阳市人民法院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秉承立足基层、服务人民的理念,积极探索创新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在诉前、庭前、庭后根据具体情况,启动联合调解机制,发挥当地基层力量,群策群力,合心合意,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涵养守望相助,崇德向善的文明乡风。

责任编辑:荥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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