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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引纠纷 法官耐心促和解

发布时间:2023-03-29 08:36:12


    近日,荥阳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承办法官耐心地辨法析理,原被告双方就欠款纠纷达成和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基本案情:

    原告郑州某磨具公司从事砂轮片的生产与销售,被告沈阳某商贸公司多次从原告处购买相关产品。2022 年12月经双方对账,被告共欠付原告货款 113767 元,原告多次要求被告给付,被告一直推诿,原告将被告及其法定代表人胡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货款及利息。

    法院调解:

    承办法官接到该案后,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查明案件的详细情况,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深入沟通交流,分析利害关系,耐心进行释法说理。在调解过程中,法官以双方有长期互利互惠合作关系的事实为切入点,针对争议焦点,逐一进行相关法律问题解读,引导其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对被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告知其不偿还货款不仅会丢掉自己的诚信,还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经法官释法明理,双方消除了分歧,当场达成了调解协议,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法官说法: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企业是最好的经济财富。本案系买卖合同纠纷,原、被告双方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规定,市场主体应该诚实守信、遵守承诺,在签订契约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周全,一旦签订就应该认真履行,不能随意毁约。在此提醒大家,交易过程中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合同,并保留好送货单、收货单、发票、欠条等相关证据,以免一旦发生纠纷,造成维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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