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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首例公益诉讼案被强制执行

发布时间:2024-04-16 18:15:22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日,荥阳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起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公益诉讼案,这也是荥阳公益诉讼执行第一案,司法强制执行使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及时得到了惩处,彰显了人民法院依法保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信心和决心。

    基本案情:

    2021年9月至2022年2月,杨某和孙某将未经检验检疫的外文包装冷冻牛肉换成中文包装,并提供虚假检验报告对外销售。2022年10月,荥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随后荥阳市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杨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各处罚金;并要求二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检验费、无害化处理费、仓储费等共计7.1万余元。2024年2月,因未收到上述款项,荥阳市人民检察院向我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请求依法执行该笔费用。

    执行过程:

    本案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仔细梳理案情,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向金融机构、车辆登记部门、证券机构、网络支付机构、自然资源部门等发出查询通知,均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案件执行一时间陷入僵局,但执行法官仍未放弃,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在公安机关的联动配合下排查到新的财产线索,经过仔细甄别核实确认被执行人杨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本院遂依法予以冻结、扣划,提存刑事附带民事公益检验费等费用后,余款上缴国库,该起公益诉讼案得以执行完毕。

    公益诉讼是我国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旨在保护环境、资源、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公正和法治秩序。本案中,来源不明的冻品肉类不仅危害我国食品安全,如果处置不当,还存在损害生态环境的重大风险,该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圆满执结,生动展现了荥阳法院按照法律规定依法发挥维护公共利益和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积极作用。下一步,荥阳法院将继续发挥司法审判和执行职能作用,进一步防范和惩治危害公共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为法治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繁荣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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