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调动工作走歪路 钱财被骗事不成 调动工作走歪路 钱财被骗事不成

发布时间:2011-09-09 11:02:53


   石某在一家事业单位工作,感觉自己工作不好,便四处求人托关系调动工作,谁知工作没调成,反而被骗走巨额钱财。8月28日,被告人丁某被荥阳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2010年5月至2010年11月份期间,石某到处联系亲戚朋友,希望能调动一下自己的工作,经朋友介绍认识了丁某,被告人丁某虚构其与荥阳市某领导关系密切的事实,以能为石某调动工作为名,隐瞒其根本没有能力帮忙调动工作的真相,先后共骗取被害人石某活动经费4万元。后石某看到丁某一拖再拖不能为其办事,便催要活动经费,丁某却赖着不还,后石某报案后,丁某家属将赃款已全部退还被害人石某。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丁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赃款已全部退还被害人,具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缓刑判决。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