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农村老汉遇到一自称名牌电视专卖店销售人员的徐某,本想能够买到一批便宜电视,发笔小财,赶忙交付定金,结果交过钱后再也不见徐某踪影。8月29日,荥阳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10年11月4日上午10时许,被告人徐某冒充“海信美的”专卖店销售工作人员,以能为被害人宋某等三人买到便宜电视为由,取得宋某等三人的信任,并对宋某等人说,要订货得先交定金,才能通过内部渠道搞到一批厂家出厂价电视,共收取宋某等人交纳的定金11200元,之后徐某就像人间蒸发一样,再也不见其踪影,后宋某等人报案,现被告人徐某已将赃款全部退还被害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赃款已退还被害人,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