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荥阳市人民法院坚持以情讲法、以法唤情,成功执行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为百岁老人追回赔偿款,依法保障了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2017年11月,某村进行农村建设用地管理再开发,经张某同意,该村委会租赁其宅基地和房屋用以开发管理使用,张某委托儿子赵某与该村委会签订了《委托管理合同》,约定每年向张某支付租金。使用过程中,宅基地上的房屋被拆除,同时村委会并未按约支付全部租金,无奈之下,张某诉至法院。通过审理法院依法判决村委会支付张某房屋损失及欠付租金55000元,判决生效后,村委会未按判决履行赔偿义务,该案遂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张应杰仔细梳理案情,掌握案件基本情况。考虑到该案件前后耗时较长,且申请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该笔款项对于保障申请人一方的生活也有着重要作用。本着高度的责任感和人文关怀,执行法官张应杰数次到申请人家中走访,了解案情及基本诉求。同时又对村委账户进行了调查,发现该村集体账户内无余额,村委会负责人也表示不是不愿支付,而是该村目前没有集体收入,只能提供一个分期还款方案,但还款周期太长,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面对申请人的殷殷期盼,执行法官没有放弃,带领申请人一方到镇政府协调还款事宜,并多次和被执行人沟通还款方案,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分三期将该案履行完毕,现场被执行人支付了首期和解金额。
正当执行法官以为申请人可以顺利拿到全部执行款时,申请人却打来电话诉说,被执行人仅仅履行了部分赔偿款后便不再按期支付,目前尚有4万元未履行到位,现申请恢复执行。
执行法官收到恢复执行材料后,当即到村委跟进了解案件情况。在村委,张法官一方面告知该村委会作为被执行人,应积极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展现基层组织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担当,另一方面劝其考虑申请人已逾百岁,无劳动能力,作为该村的村民在村里生活了这么多年,这笔款项既是她的养老钱,也是她的“救命钱”,最终在执行法官的耐心沟通下,该村委会经过多方筹措,一次性支付了剩余款项,该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荥阳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始终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将情、理、法贯穿执行全过程,在涉民生案件办理中更好地平衡强制力与包容度、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