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下午,荥阳市人民法院“每周一课”第11期在院机关十二楼会议室开讲,本次公司类案件审判实务操作专题课由荥阳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浩主讲。
王浩结合多年审判经验,从学理和实务层面深入浅出地对新《公司法》修订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着重讲解了新《公司法》中公司股权出资、转让、资格确认,以及新《公司法》在执行程序中的应用,通过对比新旧法律条文、提供执行程序的具体指导和分析实际案例,深入剖析了包括涤除法定代表人、股东出资义务、董事责任、公司清算在内的焦点问题。详细说明了新《公司法》背景下追加被执行人面临的问题,在执行程序中追加被执行人,属于对生效裁判既判力的主体扩张,应当严格遵循“追加法定”原则。王浩还讲到,在执行裁判案件尤其是执行异议之诉案件中,各种权利义务纠缠冲突,程序与实体交错,公法与私法交融,在审理此类案件时,要践行权益保护、支持与监督并重、实质性化解执行争议等现代化执行裁判理念,始终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如我在诉”“如我在执”的司法意识实质性化解纠纷,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本次课程内容丰富、面面俱到,有很强的实用性和指导性。引导与会人员深入思考新《公司法》调整后可能产生的新问题和对法律实务的影响,拓宽了学习新视角、启发了实践新思维,对增强业务实操能力、统一法律适用理念和裁判尺度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有利于进一步凝聚共识,共同助推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