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推进“调解年”工作的顺利开展,荥阳法院探索建立司法技术助调制度,提高案件的调撤率。目前,已协助业务部门调解案件多起,仅在技术部门就调解成功3起,其中2起案件经技术部门调解后当事人当场履行并办理了撤诉手续。
一是树立调解理念。把“调解年”工作纳入技术工作的一部分,在接到业务部门移送的司法技术辅助案件时,就把调解放在首位,每案必调。
二是加强沟通。技术部门在接收案件时,要向办案人员详细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调解的方向,以及需要解决的调解障碍,与办案人员的思路保持一致,为调解打下基础。
三是分析鉴定的利害关系。在通知各方当事人到场确定中介机构时,根据案件需要,向当事人阐明鉴定的时限、费用,分析可能出现的鉴定结果,以及鉴定前后和鉴定结果给各方带来的有利和不利因素,引导当事人走调解结案的方式。
四是依据案情制定调解方案。根据案情,制定调解方案,让各方当事人进行修改,逐步缩小双方之间的差距,促使达成一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