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虎修娟(子丽)和虎修平均系荥阳市豫龙镇农民,二人又是同胞兄妹,平常一赌为职业,可总是输多赢少。一天,虎修娟经过苦思冥想,想到了一个“捞钱”的好法子,随即将点子告诉了哥哥虎修平(另案处理),二人臭味相投,一拍即合,便一起来到荥阳,开始了她们的“赚钱”之旅。70后的虎修娟与60后的哥哥,不同的年龄和性别,罪恶却将她们拴在了一起。不务正业的二人将黑手伸向了被害人,采用合伙包工程办法实施诈骗,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5月16日,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虎修娟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2007年5月17日,被告人虎修娟又得知哥哥在赌场将本钱输光了,可他想捞本又没钱。就在哥哥一筹莫展时,妹妹给他想到了一个“捞钱”的好法子。于是,被告人虎修娟找到被害人王某某,告诉王某某其哥哥虎修平在上街区很有名气,认识很多领导,并在上街火车站附近又接了一个工程,但钱不够,想让其合伙投资承包工程。随后,虎还带王某某到上街区火车站附近一个工地上看过后,王某某就给了虎修娟十万元。
时隔月余,工程还没动工,王便到上街那个工地问情况,当地人说没有建办公楼这回事。这时王才如梦初醒,她立即向虎修娟要钱,虎给了她一万元,又给她打了个九万元的收条。后来,再找虎退钱时,虎修娟不但不接电话并且还换了住址。无奈,王某某只好报警了。
不过,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11年4月11日,“失踪”近四年的被告人虎修娟和虎修平先后被荥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当公安人员找到他们时,兄妹二人悔不当初,愿认罪退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虎修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构成诈骗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