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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满释回家 路上盗窃再次被抓

发布时间:2012-06-29 16:56:26


    荥阳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普通的盗窃案件。被告人赵某某曾因2010年12月22日夜晚在郑州市郑东新区偷电动车当场被抓,后被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经过一年的服刑改造,赵某某终于在2011年12月21日刑满释放。重获自由的赵某某高兴的逛逛街、上上网,然后还在网吧睡了一觉,醒来之后发现天色已晚,该回家了。赵某某在回家的路上经过一家关门的百货商店,于是心生歹意,撬门进去偷了27条香烟后继续往家走,却不巧被路上巡逻的荥阳市公安局民警查获。

    荥阳市人民法院认定,本案被告人赵某某刑满释放后五年内重新犯罪,系累犯,因此对赵某某予以从重处罚,判处被告人赵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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