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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法院新发展

发布时间:2009-06-25 09:36:28


    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也是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面临的重大政治任务。我院作为基层法院,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中,关键是坚持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的工作方针,着力提升基层法院司法公信力、司法技能、司法创新、服务大局等能力,重点是在抓具体、抓深入、抓落实上狠下功夫。

    一、从严治院,落实“五个严禁”,提高司法公信力

    

    人民法院作为司法部门,就是要实现司法公正,依法审理和执行好每一起案件,维护社会公平,匡扶社会正义,这既是党和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司法机关的重要职责。认真执行“五个严禁”规定,切实做到令行禁止,有效预防腐败现象。我们将“五个严禁”规定张贴公布于大厅的醒目位置并设立举报信箱,接受社会监督。又把“五个严禁”规定制成桌牌,放在办公桌上,时刻警示干警,接受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监督,鼓励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对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整顿院风院纪,是我院做好审判、执行工作,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必然要求。一些群众之所以对法院的工作不满意,往往是因为一些法官在司法过程中执纪不严、作风不正、形象不佳,导致群众对法官的人品、素质、能力产生怀疑,进而对司法公正产生疑虑。对此,从严治院重点就是从严管理队伍,从严整治纪律作风。公信立院也必须在队伍建设上下更大功夫。只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律作风,树立良好的院风院纪,才能使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的公正、高效、为民、廉洁,才能树立最高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才能不断提升司法的公信力。

    二、加强司法管理,贯彻司法为民理念,着力提升司法能力

    严格依法办事,确保司法公正,是人民法院的基本职责。在当前,基层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矛盾比较突出的情况下,只有靠加强管理,挖掘潜力,提高司法能力,才能实现司法公正,提高工作效率。  

    

    公正是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最基本要求,也是法官办理案件的首要价值选择。在当前各种社会矛盾比较突出的情况下,要坚持把化解矛盾作为重要的目标追求,作为一条主线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的始终,努力从根本上化解矛盾;要认真落实“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审判原则,加强民商事案件的司法调解,探索完善行政协调机制,推广刑事和解机制,既要解开事结、法结,又要解开心结、情结,胜败皆明,尽可能追求胜败皆服;要积极稳妥地审理好由金融危机引发的各类案件,对涉诉的乡镇政府、职能部门、骨干企业、大型民营企业、改制企业、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的一些案件等,要积极稳妥,慎重处理,最大限度地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最大限度地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最大限度地维护和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决防止出现由于审判执行工作方法不当,造成不稳定事件的发生;要加强司法宣传、司法建议等工作,努力追求办案效果的最大化。

    三、继续解放思想,增强大局意识,着力提升创新能力

    思想解放无止境,科学发展不止步。要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在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上下功夫,在服务科学发展中,实现自身科学发展。 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法院信访和执行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当前,越来越多的涉诉涉执信访案件已经成为各级法院的沉重压力,也成为阻碍社会和谐发展的一个难点问题,在全省法院开展的“大接访”和“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督查月”活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也是司法为民、树立法院形象和司法权威的具体体现。要通过 “大接访”和“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督查月”活动的开展,切实消化处理一批信访积案,清结一批执行难案,实现案结事了,维护社会稳定,为保持荥阳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四、全面发挥法庭职能,提升服务荥阳改革发展的质效  

  

    人民法庭处在审判阵地最前沿,与农村和农民群众距离最近,是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的主力军。因此,发挥好人民法庭面向农村、贴近人民群众这一优势,最大限度地放大人民法庭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是基层人民法院更好地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的关键所在。  

    人民法庭直接面对人民群众,直接服务的也是人民群众,是人民法院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农村改革发展过程中,势必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矛盾,而人民法庭正是化解社会矛盾的主要力量。因此,人民法庭在审判工作中,应针对不同的矛盾纠纷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本着“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民事审判工作原则,协调、动员、吸引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到具体矛盾纠纷的化解中来,将矛盾及时化解在当地,控制在可控范围之内。尤其是在注重审判的法律效果的同时,更加注重审判的社会效果,尽可能地将二者有机地统一起来,最大限度地实现“案结事了”。  

  

    2009年是我国进入新世纪以来经济发展面临困难最大、挑战最严峻的一年,是各类社会矛盾碰头叠加、社会治安压力增大和敌对势力联合发难的一年,也是法院工作非常艰难、极富挑战的一年。危局之下,人民法院只有理清思路、沉着应对,矢志不渝地坚守公正司法的政治底线,以异于平常的非凡之举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才能实现新跨越、取得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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