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0日,荥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全局干警、法警队干警在副院长史军、执行局政委马新乐的带领下,在荥阳市公安局、荥阳市京城办大海寺路社区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对张肖翔、张发兰申请执行张某某物权保护纠纷一案进行强制清场执行。因执行预案翔实、组织有力,被执行人张某某占有的他人房产用于私设教堂的执行清场活动进行顺利。
张肖翔、张发兰申请执行张某某物权保护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张某某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荥阳法院多次发出公告,限令张某某限期搬离,但张某某一直占用,不肯搬出,故荥阳法院采取强制清场措施。
院领导对此次执行活动非常重视,在行动前,和市公安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京城办大海寺路社区等部门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协调,得到以上单位的大力支持;同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执行预案。
强制清场前,荥阳法院执行局案件承办人员多次到清场房产所在地进行现场查看,执行局认真研究强制清场预案,并召开会议对执行预案进行讨论、修改,最终形成可行的强制清场执行方案。1月10日上午9:35分清场活动开始,执行局副局长付志勇现场宣读荥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证明一份,随后清场活动开始。经强制执行,16名基督教徒被带离现场,10:07分现场执行清场活动顺利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