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体谅我行动不便,特地赶下来给我送执行款!”4月30日,坐在轮椅上的69岁孤寡老人张某接过执行款感激地对孙新蕾法官说道。
2013年底,张某沿高村乡高村寺村大王村土路自西向东行走时被一辆小型普通货车相撞倒,造成腿部骨折,生活无法自理。高额的治疗费用张某无法承担,为索要受害赔偿及治疗费用,张某诉至荥阳法院。孙新蕾法官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切实维护当事老人的合法权益,带领干警多次耐心细致的劝解,终于使当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判决生效后,孙新蕾法官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采取多种方法尽快执行。由于张某是孤寡老人且行动不便,无法前来领执行款,孙新蕾法官当即决定将执行款送到老人家中。轮椅上的孟某接过法官送来的“救命款”,感动得热泪盈眶。
近年来,荥阳法院坚持以“为人民司法”为宗旨,全面落实各项司法便民措施,让群众打官司更加方便快捷。在保证办案效率和质量的前提下,加大便民执行力度,努力减轻当事人负担,切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并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司法为民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