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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诈骗案件

  发布时间:2014-08-29 09:20:01


   8月27日上午,荥阳市人民法院到荥阳市高山镇高山村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诈骗案件。该案件庭审情况通过荥阳法院官方微博和网络全程直播。

该案是以虚构捡到丢失的钱包,能给被害人分钱为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钱财的诈骗案件。被告人刘喜成、焦文奎利用农村群众防范意识不强的特点,以“捡钱分钱”的诈骗方式频频在荥阳市高山镇作案。2013年9月至11月期间,两名被告人在高山镇作案四次,共诈骗黄金耳环二对、山羊七只、现金2235元。立案后,担任该案审判长的党组书记、院长余剑锋仔细审阅了全部案卷材料,并指导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提纲,使整个庭审活动张驰有度、规范高效。

   经审理,荥阳法院当庭宣判,一、被告人刘喜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二、被告人焦文奎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三、被告人的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法官提醒:近年来,中老年人上当受骗的案例屡见不鲜,甚至不少是在旁人提醒下仍不听劝阻最后上当受骗。纵观该案件,我们可以看出骗子们行骗的某些特点:多数被害人事前与骗子彼此互相不认识;骗子为达到骗钱财之目的,故意接近被害人;往往采用以小利取信,在博得被害人的信任后,开始行骗;善于利用被害人贪便宜的心理而实施犯罪。对于犯罪分子诈骗的惯用伎俩,例如一些电话欠费诈骗、亲友出事诈骗、虚假购物诈骗、销售低价商品诈骗等,一定要提高警惕,擦亮双眼,谨防受骗。在不确定一些事情真假时,一定要保持冷静,向有关部门或当事人求证后再采取措施,一旦确定为诈骗后要及时报警求助。同时,老年人也应破除迷信思想,莫贪便宜和自作主张,上当受骗后不纵容犯罪行为,应及时报警并配合调查。子女也应多陪伴老人,关心老人,加强与老人的沟通交流,当发现老人有异常的举动或情绪时,要及时告知并提醒老人提防可能出现的骗局。请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勤劳的百姓请看好你的钱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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