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第六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开展以来,荥阳市法院加工作力度,取得显著成效。12月3日,该院上门立案的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于当天调解成功。避免了双方矛盾升级,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阴某2011年春天跟着被告在荥阳市道北某建筑工地干活,同年6月完工后,拖欠原告工钱6000元。阴某多次向被告催要,被告于2013年前半年分三次支付原告3000元,剩余的3000元至今未付。为维护农民工权益,荥阳法院上门立案,并减缓了其诉讼费用。
接到该案件的闫国鸿法官立刻与被告宋某进行联系,得知因工作原因宋某无法赶来,想到原告阴某家境困难,也在等着归还欠款,闫法官当即决定前往荥阳汜水镇黄河岸边的某村镇对双方当面调解。寒冷的天气,崎岖的山路挡不住干警们步履匆匆。承办法官怀着为农民工兄弟解难题、办实事的愿望,着重对靳某进行法律和情理的教育,通过两个小时的讲法释理、耐心调解,靳某终于承诺在12月30日前支付阴某余下的工资,原被告双方当天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在岁末年尾大批农民工返乡之际,荥阳法院建立了农民工涉诉案件的快速反应机制,设立“农民工诉讼绿色通道”,对涉及农民工的案件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最大限度地缩短办案周期,及时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