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是全国推行立案登记制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更好的开展立案登记制工作,荥阳市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做好实施立案登记制的各项准备工作,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确保立案登记制的顺利施行。
为便于群众了解及适应立案登记制度,荥阳法院抽调多名人员充实立案庭,并在立案大厅新增叫号机,按照当事人的需求分门别类排号立案方便群众诉讼,提升立案窗口整体工作能力;为规范立案程序、引导有序诉讼,我院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制作和完善相应的诉状格文本,并将新《立案若干问题规定》制作成版面上墙,做到立案制度的规范、公开、透明,杜绝无故拒收诉状、拖延立案、不拖泥带水、推脱阻拦等现象,真正做到司法为民。
目前,荥阳法院要求立案庭全体干警:第一、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第二、对提交的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及时释明,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第三、对在法律规定期限无法判定的,应当先行立案;第四、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依法裁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立案,并载明理由。当事人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或者申请复议。禁止不收材料、不予答复、不出具法律文书;第五、明确指出加强内部监督以及人大监督、检察监督和社会监督等外部监督;第六、强化责任追究,对有案不立、拖延立案、人为控制立案、“年底不立案”、干扰依法立案等违法行为,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和主管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