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酒后驾车人员在民警检查过程中,拒不接受检查,并强行阻碍民警执法,还辱骂、殴打民警,致多名民警受伤。4月6日,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贾喜、贾乐有期徒刑各一年六个月,均缓刑二年 。
被告人贾喜、贾乐系亲兄弟。2009年8月19日晚,贾氏兄弟邀请朋友一同吃晚饭,席间哥哥贾喜已饮了不少酒,可饭后,贾喜仍驾车带着弟弟贾乐回家。当车行驶至荥阳市演武路与河阴路交叉口东200米处时,被在该处检查酒后驾车的执勤交警拦下,经酒精测试仪测试,贾喜已系酒后驾车,民警遂准备将贾喜带至医院作进一步检测。此时,被告人贾乐认为哥哥因酒后驾车被警方处理不值得,遂下车抓住执法交警的双手,欲阻拦其将哥哥带走,交警王某遂阻止贾乐的无理行为,并让其他民警将贾喜带走做进一步检测时,被告人贾乐突然对正在执法的交警进行辱骂、殴打,致使场面一度失控。后被告人贾喜、贾乐二人又对随后赶往现场处置警情的京城派出所民警进行阻拦殴打,并致多名民警受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贾喜、贾乐酒后驾车,在公安民警依法执行职务过程中,却借酒滋事,蛮横阻挠民警执法,抗拒并致民警轻微伤,其行为己构成妨害公务罪。被告人贾喜、贾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罪表现。遂作出了上述判决。